“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这是中央纪委、区、州党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坚决态度。今年以来,吉木萨尔县委与上级党委同心同向,主动担当,扛起党风廉政建设这尊重鼎。通过严格责任分解、细化工作清单,强化督导检查,切实把主体责任层层传导下去,一直落实到最基层,形成落实主体责任上下贯通、逐级负责的良好局面。
县委分别制定任务分工方案、责任制分解方案,县委书记与15个基层党工委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基层党委与下级班子分层签订责任书,各级党委(党组)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拉清单、建机制,定硬指标、实行硬考核。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带队督查党风廉政建设1次,对今年3个发案单位主要领导诫勉谈话,县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分别带队巡查3次,下发《督导检查整改通知书》93份。
针对“两个责任”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等问题,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制定县委常委班子、纪委常委班子明细清单,明确县委班子10大项27子项工作内容,确定88项配套制度、文件,纪委班子5大项54子项工作内容,117项配套制度、文件;县委及其主要领导带头落实“两个责任”,分别召开落实“两个责任”交流汇报会、警示教育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会3场次,县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7次,听取5个单位 “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