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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 守住“底线”不越“红线”

日期:2015-12-21 11:42:42
文章来源:纪委

  自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昌吉市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区州十条规定的实施内容和相关要求,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守住“底线”不越“红线”。

  制定实施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组主动负责、党组书记带头尽责、班子成员有力担责,主动履行好牵头抓总、组织推动、加强管理、监督检查、示范带动等具体职责。同时,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通过抓带头、抓领头、抓源头、抓苗头,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使各党员领导干部将责任记在心上、担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积极找准和抓好风险点防控工作,将防控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进行谋划、细化、具体化、任务化。坚持实事求,使廉政工作看得见、摸得着,可操作、可落实、可督查。

  另外,结合实际认真抓好《中共昌吉市人民政府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的落实,严格按照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要求,狠抓工作流程再造和制度建设,切实做到多听汇报、多深入调查研究、多谈话沟通、多开展针对性约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口前移。真正把从严治党和依法行政要求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在工作中强化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优化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性,落实好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敢于担当、依法行政。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切实以身作则、带头示范,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以“三严三实”为要求,带头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严守党的各项纪律,带头严格廉洁从政规定,带头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为分管部门和单位做出榜样,让两手抓、两手硬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