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委始终坚持知行合一,既“挂帅”,又“出征”,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提高执行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年初对全县2015年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调整充实了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和反腐败案件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常委会6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印发《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任务分工方案》,将55项重点工作分解到17个牵头单位和56个协办部门。印发《党委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方案》和《自治县党委常委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县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制定4个层面的落实“两个责任”清单,明确县委常委会集体责任、县委书记第一责任、常委会其他成员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
三是坚持领导带头。县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与县四套班子、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党(工)委主要领导签订了年度目标责任书,与16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牵头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四是狠抓责任落实。县委常委会听取纪委工作汇报4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6件次,部署重点工作任务3次,批办信访举报12件次、督办重要案件5件;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层层有明确之责,事事有负责之人,形成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环环相扣的主体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