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针对基层反映村干部“苍蝇式”腐败较为突出的情况,奇台县按照区、州纪委要求,集中开展整治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让“苍蝇式”腐败无处遁形,取得了明显成效。
明确查办重点。加强对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研判,县纪委监察局在领导班子重点调研课题项目中建立了“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及防治对策研究”课题,通过分析今年以来由县纪委给予党纪处分和县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6起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将查办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明确为骗取良种补贴、小麦综合补贴等国家农业保险,违反八项规定等2类违纪违法行为。
强化线索收集。构建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收集平台,健全县纪委常委牵头包案信访突出问题制度,委局机关领导班子定期接访制度;结合损害群众利益“严查年”活动,建立同信访、财政、审计、司法等部门的通报交流制度,沟通协调提供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分级开展全面摸排行动,梳理县纪委信访室和各乡镇纪委信访件,对反映村干部的违纪违法线索进行统一管理,重点掌握群众实名举报、多次多人举报、舆情反映集中、案值案情较大、涉及乡镇领导干部的信访件,抓住要害从中挖掘案源,做到有案可查。
集中办案力量。整合乡镇纪委办案人员,集中力量查处村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全县15个乡镇被划分为4个纪检监察办案协作区,由县纪委4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口联系指导,派出纪工委书记兼任协作区主任,案件调查组成员从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协作区范围内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其他部门抽调,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由县纪委直接查办。此举解决了过去乡镇纪委办案层次低、数量少的问题,一批涉及村干部的经济类案件得以查处,截至目前,奇台县纪委共立案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5件,已结案15件,给予党纪处分15人。通过对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全县抓改革、促发展、惠民生提供了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