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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把握四个重点,做到“两个责任”落实有力

日期:2015-12-10 10:15:50
文章来源:纪委

  一是持之以恒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保障,制定出台了“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的暂行办法》、《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的暂行办法》、“一案双查、三查”工作流程等制度,制定了“四个责任清单”,明确了市委班子集体责任41项、“第一责任人”责任31项、班子成员责任23项、市纪委监督责任30项。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开展“两个责任”媒体访谈活动,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在《昌吉日报》、昌吉电视台进行访谈,4个基层党(工)委书记和纪(工)委书记在阜康电视台进行访谈。按照“事前摸底、问卷调查、个别谈话、查阅账册、述责述廉、询问评议、民主测评、限期整改”八个环节,对4家单位开展评议工作,面对面推动责任落实。率先开展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召开了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会,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15个党组织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予以6个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诫勉谈话,予以3位党政主要领导党纪处分;对在作风建设中主体责任履职不力的9名科级领导干部、11个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分别予以诫勉谈话,12名科级领导干部、12个部门、单位被全市通报批评,扣发30名党员干部工作津贴、维稳补助费,3名街道、部门党政正职受到党纪处分。

  二是驰而不息纠治作风问题。牢固树立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奋战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采用“3+2”监督机制(3即: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蹲守督查与跟踪督查相结合、突击暗访与随机回访相结合;2即:点、面监督相结合、常态监督与重要节点监督相结合)全面整治领导干部作风情况。今年以来,累计突查宾馆24家/次、农家乐84个/次,排查车辆585辆,翻阅票据账册471本。在全市作风效能建设推进会上,对作风效能工作履职不力的58个单位、108名干部点名通报,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免职处理5人,3个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在大会上作检查,经济处罚近18.1万元。对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全市曝光,让“四风”问题无处藏身。加大天池景区公车载客等情况专项检查,由市分管领导对存在问题的5个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约谈。

  三是高压态势惩治腐败问题。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完善了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制度。构建了“微、网、电、信、访”五位一体的诉求渠道,形成信访受理季度分析报告,为市委决策提供依据。增强了办案力量,将办案人员由原来4人增加到11人,全员办案率达到78.2%。鼓励基层办案,为18个基层党(工)委拨付办案经费45万元。深入基层指导办案,6个乡镇、3个市直部门党(工)委实现案件查办“零突破”,对14名办案工作“交白卷”的党(工)委和纪(工)委书记进行了约谈。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问题线索92件,初核44件,立案39件,同比增长18倍,达到历史最高记录,结案34件,涉及科级干部16人(正科级8人、副科级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给予党纪处分25人、给予政纪处分9人、给予事业单位纪律处分3人,双重处分3人。

  四是勇于承担发挥监督力量。实行工程建设领域社会监督工作机制,聘请了12名监督员围绕中央和区州市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开展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发现各类问题30个,提出意见、建议20条。不断巩固媒体问政成果,以“践行‘三严三实’,关注民生民意”为主题开展电视问政,围绕群众反映的消防通道不畅、客运班线私自涨价、学校周边“三无”食品多、防洪通道疏通不力等问题,解决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17个。改版阜广行风热线,向村、社区、工作组、基层站所倾斜,由每周一期增至每周两期,全年播出56期,收集整理问题387件,办结384件,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