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阜康市纪委聚焦中心任务,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坚持不懈转变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实现全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是强化教育引导,筑牢拒腐防线。收集整理“两个责任”、125条名言警句、45幅漫画等反腐倡廉建设知识,为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精心编印了《廉政日志》1200册。明确领导干部个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履行“一岗双责”等5项记录内容,使领导干部将工作和学习融为一体,在工作中学习,把学习寓教于工作,促进“一岗双责”的落实。制作公务车标800个,为全市400余辆公车进行统一贴标。围绕中纪委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农村(社区)基层干部廉洁履职以及领导干部如何为官等内容,借助典型案件,以案说纪,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马鸿铭亲自对全市第二批“访惠聚”工作组人员进行廉政培训,提前为“访惠聚”下派干部点亮“警示灯”,预防住村干部出现借下派办私事、干私活等不良现象,严防了住村干部违纪违规,树立“访惠聚”工作组良好形象。
二是突出制度完善,提升反腐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制定了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函询以及向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反行政纪律问题线索的“三个办法”,即:《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的暂行办法》、《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的暂行办法》和《阜康市行政机关向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反行政纪律问题线索的办法》。“三个办法”进一步深化了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保障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目前,全市已累计约谈194人次,其中:市委书记开展谈话46人,市纪委书记开展约谈148人,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约谈78人次(市纪委书记对下级党政主要领导开展谈话59人)。函询单位9个,市监察局收到行政机关移交党员干部违纪线索6条,立案6件。
三是深化“一把手”监督,规范从政行为。以贯彻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建立健全集体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继续巩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成果,严格执行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深入强化对乡镇、部门党政正职的监督,确定1镇1街(道)2部门的“一把手”向市纪委常委会述廉并接受评议。充分发挥纪委委员的作用,以《告知书》的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发放《告知书》16份、征求建议5条,切实调动了市纪委委员的积极性。目前,已完成市卫生局、林业局两个行政负责人的评议工作,市纪委委员、政风行风评议员现场累计询问质询问题10个,下发问题整改通知2期。述廉评议强化了对乡镇、部门党政正职个人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提高了自律意识、规范了权力行使。
四是创新监督方式,服务中心工作。加强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重要民生工程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聘请12名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社会监督员,选取25个项目实施全程跟踪督查。目前共主动开展察访核验78余次,向市委、政府呈送专报3期。发现纠正市医院标准化建设项目个别部位质量不达标、部分项目监理履职不到位等问题26个,提出有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14条,确保了权力行使规范、资金运用安全、项目质量优质和干部成长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