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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 “四个构筑”平台积极推进农村惩防体系建设

日期:2015-11-13 15:35:01
文章来源:纪委

  近年来,木垒县积极构建农村党风廉政“四个平台”,切实推进农村惩防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做法:

  一是构筑农村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平台。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以“村民服务中心”为主阵地,设立廉政宣传牌、标语、漫画等,传播廉政文化知识。结合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开展“乡镇党委书记讲党课”活动,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开展农村“三委”干部培训工作,对全县120名村两委主要领导,73名乡镇村会计人员,240名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培训,发放《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培训摘要》、《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等培训材料150余份,重点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工作纪律、作用发挥,村组集体主要经济活动实施招投标办法,农村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等内容进行了学习。

  二是构筑农村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平台。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木垒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积极推行村级财务委托乡镇代理制,强化乡镇委托代理中心的管理职能,加强对农村资金的监管力度;制定出台《木垒县村(组)主要经济活动招投标管理办法》,明确招投标范围,制定招投标流程,规范招投标行为;制定出台《木垒县农村干部廉洁自律暂行规定》。乡镇负责组织贯彻落实,村两委班子及成员具体执行廉洁从政行为“十不准”。制定出台《木垒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加大对农村干部违规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三是构筑农村党风廉政公开监督平台。设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各类村务活动运行、村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村监委会直接向乡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同时对包村干部负责;统一编制的《村级民主管理职权目录》和《村级民主管理职权流程图》,公开透明管理村务,避免因主观臆断或“暗箱操作”引发问题;把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农村党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确保“三公开”工作出实效。同时,对违反财务公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有关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四是构筑农村党风廉政案件检查平台。把“标本兼治、惩防并举”贯穿于案件查办的全过程。把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作为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对群众上访和举报的各类信件及时处理,重点查办农村基层干部虚报浮夸、与民争利案件,贪污挪用、骗取套取、截留抵扣强农惠农资金案件,在土地承包、流转和土地征收征用过程中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