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木萨尔县为加强全县9个乡(镇)纪委设备管理,发挥设备效能,县纪委出台了《乡镇纪委办公办案设备管理办法》,对管理要求和处理办法进行了明确。
管理要求:一是所配设备必须用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用途;二是要求各乡镇要对办公办案设备建立相应台帐,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维护”的原则,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明确责任,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在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变动时要做好设备交接手续;三是要求各单位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认真遵守设备操作规程,不断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处理办法:一是办公办案设备出现泄密现象或用于其它业务,县纪委监察局将对其予以收回,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凡设备丢失、因个人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者要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