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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建立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及违纪通报曝光制度

日期:2015-10-22 23:48:12
文章来源:纪委

  为加大对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及违纪问题通报曝光力度,进一步规范干部监督管理,木垒县纪委建立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及违纪问题通报曝光制度。

  监督检查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和受理群众举报相结合方式。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州党委十条规定及县委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对违反木垒县机关作风建设“十三个严禁”及“庸懒散”的监督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此外,在元旦、春节期间,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古尔邦节、国庆等重要节点,将组成若干检查组开展重点监督检查。

  在通报曝光方面,该制度规定曝光内容包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州十条规定及县委有关规定的问题,以及违反木垒县机关作风建设“十三个严禁”及“庸懒散”的问题。通报曝光将采取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两种方式。对县纪委、监察局直接查办和上级交办、督办的违纪问题,县纪委、监察局查办的违纪问题,由县纪委、监察局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曝光;对于县直部门自行查办的违纪问题,由部门在本单位、本系统范围内通报曝光。其中,对顶风违纪、造成严重影响的典型案件,除通过文件内部通报外,还要通过网站、报刊、手机短信等方式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此外,县纪委严格坚持“一案双查”,对违纪问题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有问题不查处或查处力度不够、该通报曝光而未通报曝光的,县纪委将在年中、年底约谈该党委(党组)和纪委主要负责人,并对该单位实行重点管理。各部门各单位通报情况将纳入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年度考核。

  目前,全县已开展督查8次,下发通报7期,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报2期,违反机关作风“十三个严禁”和“庸懒散”的问题1期,其他方面问题通报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