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预防工作,是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是维护农村发展和稳定的重要保障。为此,木垒县通过“三加强”“两实行”,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
加强思想教育,强化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意识。木垒县着力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作为当前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宣传,做到基层干部和农村群众人人皆知;把《规定》作为农村基层干部学习培训的必修课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通过典型案例通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对农村基层干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警示教育,构建警示教育长效机制。
加强监管,完善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机制。木垒县以农村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办事公开、“三资”公开等形式为突破口,推进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规范的举报制度,向群众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保证举报监督渠道畅通,注重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保护和奖励;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督促村组定期进行财务公开,定期对农村财务进行审计;提高党风廉政监督员、村级事务监督员整体素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加强案件查办力度,确保案件审理质量。查办案件本身不是目的,而在于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线。木垒县纪委把严肃查办滥用职权、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腐化、失职渎职案件作为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重点,始终保持对惩治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针对体制、制度暴露出来的问题,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建;以乡案县审和办案协作制度作为抓手,强化对乡镇办案的工作指导,健全查办案件协调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
实行责任追究,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如果哪个村干部出问题,除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外,还要追究纪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教育各级干部履行好各自的职责,预防和减少村干部腐败问题发生,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实行严格标准,选好用好村干部。木垒县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发展有本事、群众信得过的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会”班子,为他们提供想干事的机会,能干事的平台、干成事的位子,真正把“两委会”班子成员选准配强,为减少农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