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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压实责任 强力问诊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显成效

日期:2015-10-09 12:25:39
文章来源:纪委

  今年以来,奇台县纪委把查处乡村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多项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歪风得到了有效遏制。截至9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调查违纪违法案件23件29人,其中涉及损害群众利益案件15件15人,占立案件数的65%,总人数的51.7%,全部为以往发生案件,新近发生案件为“零”。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压实两个责任。奇台县把查处乡村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基层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基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绩效考核,定期开展督查,并实行月报制、通报制和落实“两个责任”倒查追究机制,不断推进工作进度。督促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通过下发整治方案,组织召开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大会,深入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县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乡村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切实转变作风的通知》及区、州、县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通报文件,切实加强对乡村党员干部、部门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目前已对此项工作督查2次,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的乡镇党委负责人和乡镇纪委负责人逐一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层层落实查纠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责任。对立案查处的15起违纪违法案件有关党组织和责任人,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由分管县领导进行廉政谈话及组织处理等。对两个乡镇的1名原乡镇分管农业领导,1名原村主要领导因对负责的工作安排不具体、监督不到位、审核不严格,导致国家强农惠农补助资金被套取问题进行了责任追追究,其中1 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处理。针对已查处的案件中,以往套取惠农补贴案件较多的情况,财政、农业、审计等部门联合开展惠农资金清查工作,各乡镇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了具体措施,切实进行整改,确保新近不发生或少发生类似案件。

  二、强化执纪监督。今年以来,奇台县扎实开展损害群众“严查年”活动,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公安、检察、法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严查年活动领导小组,重点查处乡镇、村(社区)主要领导干部或管钱、管物、管事等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在富民安居、定居兴牧、城乡低保、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粮食直补等强农惠农资金拨付和侵占集体“三资”、以权谋地、虚报冒领征地补偿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奇台县纪委通过信访举报、政风行风热线、电视问政、审计监督、日常巡查等途径,及时解决群众诉求的同时,进一步梳理掌握乡村干部问题线索,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及时批转查办。截至目前,奇台县纪委监察局及基层纪(工)委,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案件15件,党纪处分14人,免予党纪处分1人,挽回经济损失250万余元。

  三、突出治本功效。在严肃惩治腐败的同时,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作用,力求做到查办一案,挽救一批、震慑一片。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全县通报,今年以来,已经印发通报2期,及时通报有较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6起6人,转发上级纪委通报6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次,起到了很好的警示震慑教育效果。在自治区第十七个党风廉政教育月中,先后组织89个乡镇、部门单位1.3万人到大沙坡廉政教育基地、奇台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全县党员领导干部9800人参加廉政知识测试;组织廉政文艺节目专场演出,文联、书协文化骨干为15个乡镇、8个中心村群众撰写廉政楹联及书法绘画作品350余幅;开展第二轮“书记谈责任”采访宣传活动,在县电视台开设5期“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专题栏目,进一步筑牢了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