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昌吉市纪委强化办案首位意识,实行资源向办案集中、力量向办案倾斜、人员向办案聚集。在加大纪律审查和打“虎”灭“蝇”上持续加力,始终保持高压反腐态势,震慑腐败分子,教育警示党员干部。
惩治腐败出重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在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的同时,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官不大”、“钱不多”、“事不大”的案件,案件查办数量大幅增长。1至9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16件,初核33件;立案27件,同比增加103%;结案2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2人(其中科级干部9人),同比增加112%。通过查办案件,追缴违纪资金121.73万元。
正风肃纪动真格。充分发挥组织、公安、人事、财政、审计、广播文体、电视台等部门的作用,组建联合督查组,对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落实特区“十个严禁”和“十二个严格”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先后开展了“六个专项整治”回头看、“6+
落实责任求实效。今年初,市纪委书记深入6个街道办事处、10个乡镇分别约谈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同时与部分市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开展交心谈心,压实“两个责任”。 8月中旬,市纪委书记就主体责任逐一约谈市直单位“一把手”,进一步强化各单位“一把手”的责任意识。今年以来,昌吉市纪委对2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震慑作用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