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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四抓四促强化纪律审查

日期:2015-09-23 18:28:58
文章来源:纪委

  今年以来,吉木萨尔县把纪律审查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手段,通过“四抓四促”,切实提高纪律审查质量。截至8月,共立案21件,其中科级干部8人(“一把手”6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科级干部3人),结案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开除党籍2人,留党察看2人,严重警告4人,行政撤职1人),挽回损失79.5万元。

  一是抓组织领导,促主责落实。在合并党风、纠风、执法、效能四个科室的基础上,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新增纪检监察二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将两个纪检监察室与三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力量进行整合,将9个乡镇、89个县直单位分为3个办案协作区,从办案模式、工作机制上提供支撑。同时,整合各室职能,推行全员办案制度,确定办案基数,明确办案目标,除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以外,其他所有内设室及派出纪工委都将主要精力放在纪律审查、监督执纪、作风建设上。目前从事监督执纪和纪律审查人员占委局人员总数的72%。

  二是抓信访网络,促线索积累。通过开展县领导定期下访、专项检查、舆论宣传、走访重点部门和单位、落实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设立县长信箱、开办吉广行风热线、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网站等措施,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受理信访举报49件,办结34件;制定案件线索管理制度,实行乡镇纪委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零报告”。建立了案件线索管理台账,对基层纪委案件线索实行登记备案、挂号销号和全程跟踪督办;坚持案件线索集中研判,严格按照五类标准处置反映问题线索49件,其中拟立案4件、初核36件、谈话函询3件、暂存6件。

  三是抓制度建设,促任务落实。县纪委建立纪律审查主办人、相关责任人员“签字背书”制度,健全纪律审查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化安全监管;建立反腐败联席协调会议制度,统筹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和审计多方力量,召开联席会3次,共享案件信息资源;建立完善线索利用、办案协调、案件督办(催办)、办案考评、办案通报机制;推行“1+1”办案机制(即1名办案能手帮带1名业务相对生疏的干部,突破1件案件),在专案组推行每案轮流牵头负责制、每日案情会商制、每条信息通报制,确保案件快速突破;出台《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奖励办法》和考核激励办法,乡镇纪委办案数量、质量直接与年底考核、办案经费拨付挂钩,今年乡镇纪委立案9件。

  四是抓案件审理,促治本作用发挥。落实查、审分离和乡案县审制度,严把“程序、证据、定性、量纪和处分”五关,确保案件质量;建立“开放审”机制,案件审理谈话采取“开放式”,寓询问、答疑、教育于谈话中;落实“一案四报告”(调查报告、剖析报告、忏悔报告、总结报告)制度,发挥纪律审查治本功能。同时,对今年9个发案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整改建议41条,督促完善有关管理制度14个,开展思想教育整顿、庭审警示教育3场次,县纪委书记对发案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约谈2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