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昌吉市纪委监察局聚焦主业主责,不断优化“平台”为信访开启“绿灯”模式,引导群众依法依规信访。截至目前,共受理信访问题116件,初核101件,立案23件,结案17件,处分22人。
优化受理平台信访导向深入群众。进一步优化平台,在“信、访、电”传统受理模式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市纪委监察局网站的举报功能,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确保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方便快捷“无障碍”。从今年起,凡信访举报人寄至市纪委的举报信,在信封正面右上角注明“群众来信”字的一律免付邮资、免贴邮票。同时,出台《信访举报有奖制度》对提供的线索经查属实的,最高给予2000元奖励。举报平台的化化进一步畅通渠道,规范了信访举报秩序,降低了群众举报成本,充分调动了群众与腐败斗争的积极性。
优化评估机制信访成效明显提升。由市纪委信访室对举报的案件线索实行等级评估,将举报件按价值高低分成可查性强、可查性一般、可查性较小、可查性小4个等级。严格按等级分类处理信访举报,按照信息价值等级分别采取立案、初步核实、信访核实、暂存、留存、了结等6类处理。对应当初步核实、立案的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案件监督管理室分别登记建档管理、处理,对办理情况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确定为信访核实、暂存、留存、了结的线索,由信访室分别登记建档管理、处理。截止目前,该市共对314件举报线索进行了评估,提供有成案价值的案件线索103件,其中12件转立案件。今年以来,市纪委信访室共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信访举办案件114件,电话督办103次,派人督办72次。
优化处置平台信访督办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对初信初访、集体访、越级访一律交办结果,对反映村丙委干部的问题一律交办要结果,对反映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一律交办要结果)。明确每个环节的负责领导、责任人、工作目标、办理期限,对不认真履职、办理信访举报案件不办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限期办结等相关制度,建立信访分类归置机制、调查督办机制、质量考核机制,采取分级录入、重点研究、快办快结、协调合作等方式,力争把群众举报的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防止和减少重复、越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