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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建立三项工作机制“零递减”传导主体责任落实压力

日期:2015-09-21 17:03:36
文章来源:纪委

  今年以来,吉木萨尔县积极探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有效载体,建立健全责任制落实机制,确保“零递减”传导压力,让主体责任扛起来。

  一是建立责任传导机制,使主体责任明确化,有效破解 “谁来抓”的问题。县委分别制定《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制分解方案,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十好”乡镇、“六好”部门党群口、政府口目标责任书和考核细则,县委书记分别与15个基层党委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各基层党委(党组)与下级班子及其分管部门(内设机构、基层站所)的主要负责人分层签订责任书,建立纵向覆盖县、乡、村各级党组织,横向覆盖县人大、政府、政协和各部门党组、基层站所的“网格化”责任落实体系和“差异化”评价体系,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压力传导不递减、“零线损”。 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7次、听取案件查办情况汇报11次;县委、政府分别召开纪委全会、政府廉政工作会、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别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1次,开展反腐倡廉学习5场次,组织县四套班子领导开展《论述摘编》测试1场次。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四个亲自”、“十个必须”,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重要文件及信访问题批示26件次,听取纪委工作汇报3次、案件查办情况汇报11次、听取纪委项目督查情况汇报3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34人次。县委书记亲自带队督导调研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约谈乡镇党委书记9人次。同时,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醒和督促县四套班子其他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四有”工作。

  二是推行责任清单管理,使主体责任具体化,有效破解 “抓什么”的问题。落实县委“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编制“两个责任”清单,分层分类推进“两个责任”具体化,将党委(党组)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责任细化为16大项工作责任、40项具体工作;将纪委监督责任细化为9大项27子项具体工作,并分别制作《责任清单》《工作日志》,以清单明晰任务,以日志记录过程,构建了主体责任“三个清单”、监督责任“一个清单”的“四单并联”的两个责任落实机制。

  三是建立责任落实机制,使主体责任规范化,有效破解“如何抓”的问题。建立了落实责任制定期报告、约谈、巡查、检查考核、“一把手”汇报、责任追究等六项制度,完善了县领导联系乡镇、纪委常委联系乡镇纪委、述职述廉等制度,通过抓巡查督促、抓观摩学习、抓点评通报、抓汇报质询、抓检查考核等措施,变党风廉政建设“年检”为常态化检查,紧紧靠实“两个责任”。落实《吉木萨尔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县委对去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排名靠后的1个乡镇、3个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否决主要领导评优资格,并降低单位绩效考核档次;落实《吉木萨尔县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度》,今年以来,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带队对乡镇及部门开展巡查2次,覆盖面达100%,下发《督导检查整改通知书》93份。县纪委书记对工作相对滞后及部分涉案单位领导个别谈话9人次,对有苗头性问题的9名主要领导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