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 “三严”,强化执纪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将政治纪律教育相关内容纳入县委中心组学习、干部夜校、干部大讲堂当中,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出台《奇台县关于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和党组织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报告制度》,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严抓作风建设。建立“月自查、双月督、季通报”长效机制,紧盯重要节庆节点,累计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94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3个,实名通报1期,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领导干部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16人。受理行政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效能投诉件16件。严格政策落实。对重点项目、征地拆迁、涉农专项资金、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等工作进行重点抽查,规范重大资金使用和重点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突出“三个注重”,严肃问责惩处。注重发挥预警机制作用。认真落实警示训诫、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预警制度,给予警示提醒谈话1人。建立县乡纪委书记与下级党政主要领导廉政约谈、述廉评议制度,开展谈心谈话138人。注重加强办案力量。推进内设机构职能优化,拟定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实现60%的科室、75%的办案人力投入案查工作,按照乡镇4名纪检监察干部配备标准,确保基层纪委办案力量不减。注重依法依纪办案。落实“乡案县审”、“一案三查”等制度,受理信访举报89件次,办结78件;立案16件,结案13件,给予党纪处分1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挽回经济损失250余万元。
三是突出“三个强化”,督促基层纪委履责。强化业务指导。对乡镇党委、纪委、各行政村(社区)全年工作进行梳理。通过实地查看、走访约谈、工作例会等形式开展业务指导9次。通过州纪委“下沉式”培训、“每月一课”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实现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全覆盖。强化激励奖励。落实基层自办案件奖励机制,将基层工作经费与办案工作挂钩,增强乡镇纪委主动发现案源意识,进一步调动乡镇办案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强化责任追究。对全年自办案件零报告的,由县纪委书记约谈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书记和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