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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严查三个方面案件取得实效

日期:2015-09-14 18:36:49
文章来源:纪委

  2015年阜康市纪委对监督执纪问责“下狠手”,严查三个方面违纪违法案件。

  一是严查违反和破坏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案件。重点查处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动摇、态度暧昧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和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严肃查处了“某小学教师木某在QQ群内讨论、散播‘圣战’等对社会有害的信息”案件,并由市分管领导对教育局党组书记、该校校长进行廉政谈话。

  二是严查“四风”案件。紧盯春节、肉孜节、中秋节等重要节点时间,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的执纪监督,重点整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党员干部参赌涉赌、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问题。严肃查处了“某局副局长利用外出培训之际,改变线路在外游玩,并公款报销了部分费用”、“某有企业经理违反规定,2013年以来在天池景区超标准、超规格接待,费用高达26万余元”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

  三是严查损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处了“某乡镇干部利用手中权利,贪污村民上交的暖气费”“某乡镇中层干部,利用给牧民办理养老保险之际,挪用牧民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供个人挥霍”“某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该村实施的国家土地整理项目中,将工程施工费退还给村集体的69000元滴灌安装款两人私分挪用,用于个人开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