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阜康市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严查年”活动,集中力量,快查快结,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回应了社会关切。截至9月初,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调查违纪违法问题26人,其中涉及损害群众利益问题12人,占立案总人数的46.2%,较去年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案件“零”相比,呈现“井喷式”增长,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责任。一是坚持把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落实“两个责任”、深化“三转”要求的重要任务来抓,召开了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制定了《阜康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要点》,形成了通力协作、线索共享、合力办案的工作机制。二是在《阜康市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细则》中,明确给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制定了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案件考核任务,进一步传导压力、强化落实。三是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对立案查处的15起违纪违法案件有关党组织和责任人,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由分管市领导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及组织处理等。
二、优化线索处置,提升审查效率。一是建立“绿色通道”举报机制。全面构建电话举报、信件举报、网络举报、上访举报、微信举报“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平台,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60件,其中来信46件,来访9件,网上2件,电话1件,协查2件。二是严格落实案件线索“五类处置标准”,每月由纪委书记组织召开一次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分析会,科学处置案件线索,确保案件线索迅速转入核查程序。三是严格执行“跟踪督办”机制。市纪委对基层案件线索的受理、初核、立案、结案、审理等各个进程做出明确规定,制定了《阜康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流程》,并指派专人进行全程指导和督办,严格落实办案责任,保证案件快查快结。今年1-9月份,全市6个乡镇(全市共7个乡镇)实现了办案“零突破”。
三、突出办案重点,顺应群众期盼。一是严肃查处乡镇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挪用牧民养老金等“官不大贪大”的问题。如,查处了水磨沟乡原劳动保障所所长任某,在负责农牧团场职工参加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的保险费收缴过程中,挪用牧民缴纳的养老保险金35万余元,任峰被市纪委查处后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严肃查处村干部在村集体事务管理过程中挪用村集体资金等“官不大胆大”的问题。如,查处了滋泥泉子镇滴水岩村党支部书记狄某、村委会主任努某在国家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过程中,将施工方退还给村集体的69000元资金两人私分挪用,狄文有、努尔旦均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三是严肃查处乡镇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居民暖气费等“官不大权大”的问题。如,查处了滋泥泉子镇干部哈某采取打白条等方式将居民上交的近3万元暖气费贪污用于个人挥霍的问题,哈德尔被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8个月。
四、注重治本功效,突出执纪特色。在严肃惩治腐败的同时,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作用,力求做到查办一案,挽救一批、震慑一片。一是对各级党员干部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全市通报,今年以来,已经印发通报2期,通报8人。二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深化警示教育,在自治区第十七个党风廉政教育月中, 先后组织2200名党员干部赴阜康市勤廉教育基地进行了参观;开展了廉政小品、微视频大赛,组织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进行了观看,进一步筑牢了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