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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会召开 —强调: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日期:2015-09-06 12:17:39
文章来源:纪委

  9月5日上午,自治州党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电视电话会议,阜康市委书记王志华以“突出重点,创新载体,扎实推进‘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为主题作了交流发言。并认真听取李建国书记在全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昌吉市、奇台县、州卫生局等8个单位的交流发言。市委常委、纪检委书记马鸿铭,全市23个党工委党政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随后,阜康市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晓文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上半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报告>的通知》,城关镇党委、教科局党委等5个单位作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交流发言。市委常委、纪检委书记马鸿铭对1-8月份阜康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通报。市委书记王志华传达李建国书记在州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王志华书记从提高思想认识、理解把握内涵、完善运行体系三个方面对当前和今后我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指出我市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各级党组织要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做到真懂真信真明白、真抓真管真担当、真严真查真问责。

  王志华强调:我市党员干部队伍总体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也是有成效的。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今年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66件,办结64件;初核28件,立案26件,结案19件,涉及科级干部8人。由此可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我们一定要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毫不含糊地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种好“责任田”,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我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