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阜康市纪委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办法,强力实施问责追究,将问责的鞭子直接抽到一些党委和“第一责任人”的松懈之手上,加快推进党委主体责任的深入落实。
近日,阜康市纪委依据《昌吉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对上半年查处的15起违纪违规案件,既追究了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又追究了单位集体和相关领导的连带责任。因职工贪污、挪用公款、赌博等问题,对市住建局党委、滋泥泉子镇党委等4个党组织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对3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全市通报批评,2名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10起轻处分或较轻处分的案件由分管市领导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以此不断督促各基层党委(党组)及其主要领导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