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切实履行好自己工作职责,半年来,没有违反廉政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妻子在教育部门也从事党建工作,我们经常交换意见,互相监督,共同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这是阜康市三工河乡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张君向乡党委报告个人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情况的片段。
今年以来,三工河乡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班子成员、村和站所党组织主动向乡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
三工河乡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高度重视,首先抓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责任落实。年初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两次向乡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6月,结合阜康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四个责任”清单,出台了《三工河乡党委履行党密封圈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四个责任”清单》,将明班子集体责任细化为3大项41小项,“第一责任人”责任细化为3大项31小项,班子成员责任细化为3大项23小项,纪委监督责任细化为3大项30小项。在每月的党政联席会议上,班子成员就各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情况向乡党委、纪委报告,乡党委书记就班子成员履行情况进行点评。同时,不定期对班子成员《廉政日志》填写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班子成员按照“四有”要求,切实抓好各村、站所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其次,加强村、站所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乡党委下发通知,各村两委班子成员向党员、村民代表报告各自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站所负责人全体干部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通知还对报告的内容立下“硬规矩”:围绕基层党组织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提出了8条具体要求;针对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的具体事项,明确了6个方面的重点;针对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报告个人廉洁自律具体事项,明确了7个方面的重点。乡纪委领导、包村领导及住村工作组领导也要现场听取其汇报,并开展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征集群众的意见建议。
乡党委通知下发后,各村各站所党组织积极响应、认真落实。截止目前,全乡12名班子成员、3个村已向乡党委、乡纪委提交了上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书面报告,乡纪委组织了对3个村党组织及村两委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民主测评,并与党员、四老人员、村民代表开展个别谈话。根据了解到的各方面情况,乡纪委还将3个村党组织负责人开展约谈。
通过全面开展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三工河乡各级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强化了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不断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自觉,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