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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清单化管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刚性落

日期:2015-08-24 10:48:25
文章来源:纪委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党委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有三个不够到位,一是与业务工作脱节,有“两张皮”现象;二是……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切实加以解决。”8月20日,吉木萨尔县委书记彭国春在该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报告会上,对6个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的汇报逐个过堂、作出点评。

  这样的过程性督查是依据该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第一类“坚持‘四个亲自’”第1项“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半年听取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所作出的刚性责任要求。

  今年4月份,该县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下发“两个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清单,分别制定县委常委班子、纪委常委班子明细清单,明确县委班子10大项27子项工作内容,确定88项配套制度、文件,纪委班子5大项54子项工作内容,117项配套制度、文件。同时,根据班子成员业务分工不同,主体责任清单在支持纪委方面各有不同,体现差异。形成环环相扣、全面覆盖、严丝合缝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牢牢牵住了“牛鼻子”,使该县的主体责任条条板上钉钉、项项见到真章。在县委的示范带动下,县政府、人大、政协及各单位均建立了各具特色的责任清单。

  为确保责任落实,该县分别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办法、落实“两个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完善了落实责任制定期报告、约谈、检查考核、“一把手”汇报、责任追究等制度,变党风廉政建设“年检”为常态化检查,紧紧靠实“两个责任”。今年以来该县县委书记亲自带队对6个乡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检查,县委书记、县长讲专题廉政党课3场次,结合近几年查办的案件和信访举报情况,对乡镇和重点部门党政正职、人大、政协主要领导集中廉政约谈3场次83人。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带队对乡镇及部门开展巡查2次,下发《督导检查整改通知书》93份。县委通过下发检查建议书、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对今年3个发案单位党组(支部)书记进行问责。

  “作为第一责任人,关键是要落实好清单上的‘刚性责任’,必须直接抓在手上、真正扛在肩上。”该县县委书记彭国春对落实责任清单,态度十分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