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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纪委实行“五式”法增强廉政教育实效

日期:2015-08-21 11:02:29
文章来源:纪委

  开展“专题式”教育。分批组织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赴昌吉监狱、乌鲁木齐第一监狱进行警示教育。举办“木垒清风”廉政文艺演出、全县纪检干部技能大赛等活动,把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活动寓教于乐、寓教于文艺,从而起到入脑入心的宣传效果。

  开展“台历式”教育。每年通过向全县党员干部发放清风册、廉政生日贺卡等方式,让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接受廉政诗词、廉政书画、廉政警句、格言的熏陶,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
     开展“预防式”教育。实行拟提拔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道德评价机制,完善领导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廉政知识考试制度,促使新任党员领导干部从思想上重视廉洁从政知识的学习,增强学习活动的主动性,变“要我学”为“主动学”,从而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推行岗位廉政教育,深入排查岗位廉政风险,不断向纵深推进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

  开展“授课式”教育。充分发挥县反腐倡廉宣讲团的作用,由县反腐倡廉宣讲团成员采取反腐倡廉报告会、廉政党课等方式,对全县党员干部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县反腐倡廉宣讲团建立以来,宣讲团成员为全县党员干部宣讲30余场次,接受教育的党员干部达300余人。
      开展“电子式”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作用,开通党员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实现县、镇、村党员干部廉洁教育全覆盖;通过制作、播放电教片,对党员干部进行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在县电视台常年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在各门户网站、广场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在中秋节、端午节、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庆期间,向党员干部发送以党纪条规、廉政格言警句为内容的手机短信,提醒党员干部增强党风党纪观念,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拒腐蚀永不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