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阜康市纪委监察局严格按照自治区、州关于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违纪违反案件要求,紧盯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资金的使用,牢牢抓住乡镇、村干部权利监督,严肃查处了“某乡镇干部利用手中权利,贪污村民上交的暖气费”“某乡镇中层干部,利用给牧民办理养老保险之际,挪用牧民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供个人挥霍”“某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该村实施的国家土地整理项目中,将工程施工费退还给村集体的69000元滴灌安装款两人私分挪用,用于个人开支”等10起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案件,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得到了群众的一片好评,营造了浓厚的“强廉、肃廉、振廉”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