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木垒县树立以发展论优劣、凭业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不断创新绩效考评工作机制,动真格,求实效,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动力不足、压力不够、活力不强等问题,促进了全区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一是与评先推优、职务职级挂钩。当年部门效能考评得分不达标,或被“一票否决”的,不得评先。联合组织部门,将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干部晋级、干部晋升的重要依据,党员干部晋级工作,以绩效考评得分做为依据之一。
二是与责任主体挂钩。对不能尽职尽责、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或因工作失误带来损失,以及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依据责任大小和影响程度实行问责,并纳入绩效考评范畴。
三是与绩效工资挂钩。与县督查室联合,将部门机关效能建设、个人工作纪律情况与绩效奖惩进行“捆绑”。被州纪委通报的,每人扣发绩效奖金1000元;被县纪委通报的,每人扣发绩效奖金500元。2014年至今,全县共有18人被效能通报,扣发绩效奖金1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