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正警风、肃警纪、促规范、树形象”百日执法教育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阜康大队队伍建设成效日渐显著,在交通管理日常工作中、严格管理、文明执法,民警拒绝接受当事人贿赂,充分展现了交通管理者的气节和良好形象。
2015年7月28日23时18分许,民警在准东卡点对过往车辆鲁RG5916的大货半挂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货车有超载的违法行为,随后示意驾驶人张某出示相关证件,张某从车窗口向执勤的交警递去驾驶证、行驶证,交警严军志打开一看,原来是驾驶证内夹着100元现金,执勤民警发现后当场严肃的对张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将现金退还给驾驶人。驾驶人企图用贿赂交警的手段蒙混过关,结果吃了闭门羹。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货车驾驶人张某进行了处罚。
结合当前“第十七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大队自上而下坚决抵制金钱交易和说情风,用实际行动捍卫法律尊严,树立公安民警形象,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