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全院干警的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今年以来,奇台县检察院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运用常态化督察从严监督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该院督察工作一改以往由监察室为主体的督察方式,成立了检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督察工作,监察室、办公室、政工科具体负责对检容风纪及落实院党组和上级院重要决定、工作部署等情况的突击检查。
为细化督察内容,该院制定了《督察工作纪律规定》,明确将日常行政事务督察细化为上下班考勤情况、车辆、财务管理使用情况、保密工作等7项,将执法办案督察细化为超期办案情况、违法违规办案情况、涉案款物管理情况等8项。检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每次的督察结果制作督察通报,在检务公开栏上粘贴,在全院干警大会上通报,并将该通报作为干警个人和部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自常态化检务督察机制建立以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把督察工作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每月听取检务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情况汇报,并及时召集相关责任人通报情况,要求立即整改,确保督察成果的转化。截至目前,该院共发出督察通报35期,发现干警缺席会议、未按规定着装、上班迟到、涉案财物处理不及时等问题9处,有针对性地发出督察建议10余条,并对一名干警进行了诫勉谈话。目前,发现的问题都得到了纠正,有效提升了工作执行力,干警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形成了全院齐心协力共事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