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工作,确保案件查办的质量。木垒县实行案件线索集体研判制度,有力助推案件查办工作。
一是建立线索研判机制,确保线索研判效果。成立由县纪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案件线索研判工作小组,集中力量,分析研判案件线索收集、处置情况和办案工作进度,对重点及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会诊”、综合分析,提出具有指导性的意见。
二是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全程监督办案过程。通过集体研判对规范办案程序、办案时限、办案纪律以及重要案件的跟踪督办,重点监督办案程序是否规范,办案手续是否齐备,是否执行办案纪律,是否有效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益,是否按时办结等,为办案安全筑起严密的防护网,保障了办案工作健康发展。
三是明了案件查办方向,提高案件的查办质效。通过案件线索集体研判,办案人员明确案件调查方向、人员分工和方式方法,每一案件调查结束后,及时梳理排查案件发生的原因,并重点筛选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体评估研判处置结果,从而有效地避免了人情因素、不廉洁因素对定案的干扰,充分提高案件线索利用率,防止重要案件线索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