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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采取四严举措杜绝纪检干部出现“灯下黑”

日期:2015-07-16 13:05:29
文章来源:纪委

  面对从严治党的新常态,阜康市纪委严格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以严的要求、严的管理、严的监督、严的惩治,对纪检干部实行零容忍,坚决杜绝纪检干部出现“灯下黑”问题。

  一是从严要求,锻造“钢铁身”。  督促纪检干部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在作风上对自己更严一些、更苛刻一些,带头狠刹“四风”;进一步对委局和基层纪检干部提出了“不准借检查、办案之机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准借工作之机接受基层单位宴请……”办案工作“十不准”, 推行周汇报讲评制度,每周五委局机关干部汇报各自上周工作,分管领导逐一点评,现场晒一晒、比一比,进一步激发工作激情,坚决纠正作风漂浮、软弱涣散,精神懈怠、无所作为,口大气粗等不良作风,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二是从严管理,扎牢“紧箍咒”。 按照“律人先律己”的要求,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在此基础上,针对纪检监察工作特点,从完善内部制约机制上下功夫,主动查找岗位风险点,加强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的内部制约,严格规范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纠风执法权、罚没款(物)处置权、组织处理建议权、资金管理权等权力行使流程,始终守住底线,不越红线。

  三是从严监督,制作“防腐济”。以完善制度为切入点,先后出台了班子议事、机关考勤、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公物管理、纪检干部行为规范、办案十不准等,从党性修养、责任担当、工作纪律、工作效能等方面规范纪检干部的言行,明确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围绕信访举报、案件调查、监督执纪以及问责,明确工作程序、业务流程、时限要求,每个人结合实际,从服务态度、工作作风、服务事项、服务时限、办案流程、问责公开、廉洁自律等方面作出承诺,自觉接受监督,防止选择性监督执纪、滥用自由裁量权等行为;同时设置了24小时录音录象监控,自觉严把“内部监督”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

  四是从严惩治,常敲“警示钟” 。坚持每月一课培训,注重运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对每一起中纪委通报的纪检干部案件,都及时组织学习讨论,多次组织干部观看《小官大贪》等警示教育片,并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短信200余条,促使纪检干部警钟长鸣;注重苗头问题抓早抓小,对纪检监察干部可能引发违纪违法问题的苗头和倾向,及时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灵活运用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等方式对2人次予以纠正,防止小错铸成大错。注重违规问题从严惩处,对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存在的违纪行为零容忍,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严厉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追责。年初以来,先后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2个纪委进行了责令纠错,自觉杜绝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