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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打好三个“组合拳”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日期:2015-07-13 12:02:06
文章来源:纪委

  木垒县通过厘清责任抓关键、健全机制抓落实、勤廉双考抓务实,抓好三个环节,打好“组合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贯彻落实。

  一是厘清责任抓关键。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木垒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木垒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任务分工方案》和《2015年县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担子。实行责任制签字背书制度,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部门负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是健全机制抓落实。建立党政正职接受责任制评审制度,召开述职述廉报告会议,“第一责任人”接受县纪委委员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落实廉政约谈制度,纪委书记定期约谈下级党政领导干部,听取落实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强化责任追究,实行责任倒查。

  三是勤廉双考抓务实。通过随机抽查、动态跟进、季度巡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五种方式,做到考核检查“长期化”“常态化”。年终考核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委常委主要领导带队,严格考核内容和考核细则,乡镇党委书记和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汇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严格主体责任和责任主体。从成立3个纪工委起,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季度督查巡查制度,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巡查。以“查工作计划、问谋划布局,查工作举措、问效率高低,查工作进度、问阶段成果,查工作落实、问责任到位”为重点,紧盯春节、清明、中秋等重要节日和子女升学等重要时段,进行随机抽查和暗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