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木垒县19名主要领导因职务变动,在县委组织部、审计部门的监督下开展离任经济责任交接,实现了干部离任“阳光交接”。
据了解,该县先后制定《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跟踪整改》等多项制度,《制度》规定交接时需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审计部门、财政部门和交接双方等“六方”到场方可实施交接。7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交接手续。离任领导移交的经济责任事项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由离任领导承担法律责任。离任领导不办理交接手续的,组织、人事部门不予办理行政、工资等调动手续。应移交而未移交或移交不清存在遗漏经济责任事项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离任者本人责任。接任领导对离任领导移交的未了结的经济责任事项应当负责继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