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特色好干部是习近平总书记“五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化,也是自治区党委在经济、稳定两个“三期叠加”特殊形势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新要求。好干部是培养选拔出来的,也是从严监督管理出来的。作为一级党委,只有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把党的要求作为我们的任务,把“四强”要求作为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实践准则和根本遵循,才能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新疆特色的好干部队伍。
一、树好“风向标”,坚持“四强”导向选干部
党的干部就是党的人,就是要心中有党、对党忠诚。党章赋予的责任如果履行不好就是对党不忠,就是失职。在新疆,考验我们对党忠诚的具体要求就是在稳定中不出事,工作中要出彩。我们围绕总目标履行好主体责任,就是对党忠诚的具体表现。在干部选拔中,我们突出“四强”导向,坚持把政治上强作为第一标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在反恐维稳斗争中政治表现考察考核工作的意见》,大力选拔使用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维护民族团结行动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真挚的干部,对在反恐维稳和抢险救灾第一线等急难险重任务中,不怕牺牲、经受考验、工作突出、做出贡献的干部,予以重奖,对表现优秀的干部纳入后备干部重点培养。去年,我州在奇台县破获了“11·7”专案和“两阿”专案,为激励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坚决打赢反恐维稳硬仗的信心和决心,我们对破获这些案件作出突出贡献的3个集体和8名个人,分别给予了记二等功的奖励。优先提拔重用在“访惠聚”活动表现突出的干部,去年年底以来,我们提拔或转任更重要领导岗位的“访惠聚”干部120人,占提拔或转任更重要领导岗位总人数的20%。同时,制定并严格实行《昌吉州关于共产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报告制度》,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去年以来查办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件、处分2人。
二、练好“基本功”,按照“四强”标准塑干部
保持干部队伍“一池清水”,必须抓好干部培养“源头活水”。只有把干部培养好了、储备足了,始终确保干部队伍政治坚定、充满活力,才能保证干部选拔配备长流水、不断线。实践中,我们始终把“四强”标准作为培养干部的根本要求,进一步构建“大学习、大培训”工作格局,教育引导各级干部争做“四强”干部。突出思想政治教育,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自治区党委一系列会议和张春贤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点,举办不同层次的专题班开展轮训,切实提高各级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围绕总目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去年以来共举办各类主体班次40余期,轮训干部2600余人。强化经济发展、社会建设等专业知识的培训,依托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新疆财经大学等区内外知名高校和对口援疆省市的优质资源,建立外派培训基地开展专题培训,去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66期,培训干部人才3.99万人次。举办“昌吉干部大讲堂”,建立“昌吉州干部网络学院”,不断扩大培训覆盖面,提升培训层次,去年邀请10余名专家讲学,培训干部3万余人次,在全州903名县级干部中开展了网络培训。注重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去年分层次选派210余名干部到基层、信访部门、园区、自治区厅局和对口援疆省市挂职锻炼,加大干部多岗位交流力度,让干部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
三、种好“责任田”,严把“四强”标尺用干部
用好干部既是对执政能力的重要考验,也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表现。好干部成长起来、培养出来,关键是要用好,做到知人善任、人尽其才。在干部考察考核中,我们严把“四强”标尺,把政治表现、道德品格、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作为重要内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列》,制定了《州直部门(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操作手册(试行)》,认真落实“四不唯”要求(不唯票、不唯分、不唯GDP、不唯年龄),综合考虑干部的专业、经历、学历与岗位的匹配程度,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把合适的干部放在合适的岗位上。严把选人用人关,着重把好动议提名、考察考核和程序步骤“三个关口”,制定了动议提名办法,明确动议方式、程序和酝酿范围,严防把不符合标准条件的人列为初步人选。严格组织程序,从“动议”到“任职”,所有程序和环节依次推进,确保顺序不变、程序不少。在任前考察中认真核查档案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重点核查房产、股票、基金、投资企业等信息,对未如实报告的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暂缓任用,去年有6人被暂缓任用。探索创新干部绩效考核,制定了《领导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在8个州直部门进行试点,把“四强”要求细化到具体考核指标中,通过严格考核促进各级干部自觉争做“四强”干部。
四、念好“紧箍咒”,落实“四强”要求管干部
管好干部,既是对干部负责,也是对党的事业负责。我们坚持严字当头,不断增强在党忧党兴党护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担负起严管干部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制定了“两个责任问责办法”,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双向约谈”制度,以严格的追责倒逼责任落实,今年谈话680人次,对4名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领导进行了问责处分、其中县级干部1名。把作风建设作为考验干部的硬措施,建立“月自查、双月督、季曝光”长效机制,实行节点检查、曝光问责、重点治理“三个常态化”,去年以来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120个,处理372人,给予党纪处分26人。把严惩腐败“放重位”,坚持“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实行“案件查办上为主”,对腐败案件下管一级,及时出台了《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管理的规定》、《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实施办法》,推行“四张清单一张网”、开展“损害群众利益严查年”活动,去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8件、处分14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1人。今年1-5月立案82件、处分47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0人。紧盯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去年以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96个,提醒谈话30人、诫勉谈话27人、组织处理39人。把严以律己“放本位”,强化各级干部自律意识,努力做到讲规矩、守底线、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去年6月7日,张春贤书记在参加指导呼图壁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时,第一次提出了“四强”干部的要求。我们深切体会到自治区党委和张春贤书记对加强新疆干部队伍建设的迫切期望。我们将始终坚持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就是我们的任务,坚定不移把“四强”干部作为“指南针”、“定位器”, 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努力造就一支具有新疆特色的好干部队伍,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