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呼图壁县按照中央、区州党委、纪委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切实加强和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派出工作,初步实现了纪检监察机构对全县党政机关监督的全覆盖。
一是创新派驻方式。按照纪检监察职能全覆盖的原则,呼图壁县结合全县实际,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关”的原则,设立3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新设立的3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别联系2到3个乡镇,同时将全县45个部门、单位按大农口、经济口、社会事务口归类,分别由3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监管;另外,为避免职责交叉及三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监管单位过多、任务繁重的问题,县直机关工委负责监管党群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此基础上撤销了卫生局、教科局、住建局、供销社、新社会组织、非公经济组织纪(工)委。保留7个农牧区乡镇、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工业园区、苗木花卉产业园区纪(工)委,并按原有模式运行。进一步延伸了监督触角,实现了全覆盖。
二是探索履职途径。明确3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履行强化监督、查办案件、监督检查三项职责的基础上,创新监督方法,主要强化对所负责和联系乡镇、部门、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所负责和联系部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同时做好群众对所负责和联系部门党政班子成员信访问题的受理和调查。
三是强化考核管理。统一派出机构名称,实行统一管理。派出机构科级干部人选,由县纪委与组织部门提出拟任人选并协商后,报县委研究决定。派出机构正职领导的提名、任免和调动,需事先书面征求县纪委同意,然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理。派出机构科级干部的年度考核和奖惩,列入县委组织的科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纪工委、监察分局其他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与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一并进行,并将考核情况按有关规定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