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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多举措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日期:2015-06-24 10:25:57
文章来源:纪委

  昌吉州以“两责任”“两为主”“全覆盖”“两管好”为重点,积极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解决反腐败机构职能分散、案件难以查办、责任追究不够等问题。一是抓实主体责任追究。自治州将2015年定为“主体责任落实年”,巩固州本级成果,靠实县市、园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实行责任追究“一案三查”,既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典型问题实名通报,至今已有3个单位的党政一把手被追究主体责任,其中1名被免职,2名被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和提拔重用资格。二是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今年将制定县市、园区等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建成纪委书记、副书记备用人才库。在2014年实行线索分类处置、同时上报党委和上级纪委制度的基础上,州纪委再次印发通知,实行案件线索月报制和重要线索即时报制度。三是推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推进自治州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落实,实现自治州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全覆盖”,县市纪委于6月底前完成派驻工作。目前,奇台县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已正常运行一年有余,其余6个县市将建成19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保留6个机关纪工委。四是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州纪委内设机构调整、人员调整全部落实到位,在机构、编制、领导职数不变的前提下,撤销执法监察室、效能监察室、纠风室、党风室、监察综合室,纪检监察室从2个增加至4个,其中1个挂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室牌子;增设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监督室、法规研究室;在原干部管理室和教育法规研究室的基础上,分别重新组建成立组织部和宣传部,执纪监督力量达到70%,为完成全年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五是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全州293名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规范了分工,268名清理了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