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市委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六位一体”总体布局之中,建立了“党政同责,四个分工不分家”工作机制,做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更加自觉,在工作中坚决落实。市委书记率先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四个亲自”,严格落实“十个必须”;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有报告,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切实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春节前夕,市委书记、市长先后分别对全市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政府各职能部门、单位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率先垂范,履职守责,以上率下的效果明显。
二是责任落实要到位。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厘清了党委十项和纪委六项“责任清单”,将惩防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17项46条规划任务细化分解到72个部门单位。年初,对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及时调整,市委书记与全市18个党(工)委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签字背书。制定了《阜康市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反腐倡廉建设任务66项,落实责任单位81个。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三是日常教育要到位。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不断加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年初,为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精心编印《廉政日志》1200册,收集整理名言警句125条、廉政漫画45副以及“两个责任”等反腐倡廉知识。市纪委书记对全市第二批“访惠聚”工作组人员进行廉政培训,提前为“访惠聚”下派干部点亮“警示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在五届五次纪委全会上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10件。用身边的典型案件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实名通报1名科级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报销学费案,在全市引起较大反响。借助《阜康零距离》政务微信,建立了《瑶池清风》栏目,定期发送中央和区州重要会议精神、廉政故事等。截至目前,共发放廉政贺信900余封、发送廉政语音提示700余条、发送廉政微信11期,图文并茂的传递廉洁思想。
四是监督制约要到位。严格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等制度。坚持跟踪问效,聘请政风行风评议员暨机关效能建设义务监督员12名、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社会监督员10名,围绕中央和区州市重大决策、民生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拓宽了社会监督的渠道。对各部门、单位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各项措施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印发通报1期,实名通报单位3个、个体经营户7家,发现问题5个,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3条,确保了政令畅通,促进了社会大局稳定。
五是有案必查要到位。把规范办案作为第一标准,有案必查作为第一要务,办案考核作为第一抓手,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反,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42件,办结40件,协调解决16件;共初核25件, 已立案19件,较2014年全年增长850%,涉及科级干部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结案6件。
六是理顺体制要到位。严格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阜康市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统一派驻管理实施方案》,将在5月底前完成3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设置,理顺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的关系,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加强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调整优化设置9个内设科室。对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情况开展“回头看”,严防转出的与主业主责无关的工作出现“回巢”。
七是支持保障要到位。不断加大“三转”力度,将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133个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为17个,把不应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进一步规范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加强基层纪委(纪检组)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了纪检监察干部。将乡镇纪委办公、办案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为7个乡镇配备了工作用车,有效保障了基层纪检工作的正常开展。分批选送17名干部到清华等国内名校进行学习,组织干部参加全州纪检监察系统业务技能大赛,有效地拓宽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视野和思路,提高了政策理论水平和执纪监督问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