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管理,防止内部“灯下黑”问题出现,木垒县纪委在近日对整个系统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息更新工作,做到及时掌握新入纪检干部个人有关情况,目前自治县纪检监察系统的73名纪检干部每人都拥有一份专属的“廉政档案”。
“廉政档案”结合纪检监察干部实际,除涉及个人基本情况、熟悉领域、家庭成员情况、学习、培训情况之外,还涉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包括本人和配偶购房购车情况、有无重大疾病情况、婚姻变化情况、配偶和子女情况从业情况、因私出国(境)情况、配偶和子女是否有被追究刑事责任情况,个人是否兼任社会团体职务等17项有关事项。
2015年,县纪委将不定期对纪检监察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强化纪检干部监督工作,一旦发现应当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未报告或不实报告的,视情予轻重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停职检查、调离岗位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