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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坚持“五步走”评议“一把手”廉政工作

日期:2015-06-09 10:43:50
文章来源:纪委

  为认真开展述廉评议工作,通过“走”、“查”、“问”、“评”、“改”五个环节,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

  “走”,即纪委委员、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员、行风评议员在开展社会调研过程了解被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查”,即在评议会议前10天,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形式,认真听取评议对象所在单位干部群众、下属单位以及班子成员意见,全面掌握述廉人员履职情况,形成调查材料。

  “问”,即在评议会上,被评议“一把手”报告个人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纪委委员对被评议对象履职情况进行现场质询。

  “评”,即调查组和纪委委员进行评议发言,纪委委员对述廉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优秀票超过80%的为优秀;良好以上票(含优秀)超过70%的为良好;一般以上票数(含优秀、良好)超过66%的为一般;差票超过33%为差。对测评结果为一般的述廉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测评结果为差的,问题较多的,将建议组织部门做出组织处理。

  “改”,即各调查组综合整改评议意见,由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后函交述廉人员进行整改,整改30个工作日内各调查组对述廉人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截止目前,对白杨河乡、新户乡、环保局等单位或部门6名主要领导开展述廉评议,目前正在开展走访调研、收集意见建议环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