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回访教育与严肃执行纪律相结合。制定案件审理回访工作流程图,严格规范案件回访每个程序。明确回访方式、回访程序、回访对象、回访时间与回访纪律,按要求做好回访教育情况记录与相关存档工作,对处分决定的落实情况,采取直接谈话、组织了解和社会调查等形式进行,看处分执行是否到位,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二是坚持回访教育与帮教排忧解难相结合。健全完善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结对帮教制度,实行“一对一”、“一对二”帮教方式。建立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年度台帐,对每一位受处分人员回访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做到回访与教育相结合。
三是坚持回访教育与保障党员权利、解除行政处分相结合。在上门回访中,认真听取受处分人员对所犯错误的认识与其对所在单位的评价,针对部分受处分人员的逆反心理,回访同志在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后,运用证据,与受处分人一起剖析原因,总结教训,通过事实来消除他们的思想障碍,对即将解除行政处分和恢复党员权利的被处分人员,加强引导并培植正面典型,让他们认识到错误是过去的,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考察合格的,按有关规定恢复党员权利,及时办理行政处分解除手续。
四是坚持回访教育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回访小组与案发单位一起分析发案原因,查找制度管理的漏洞,总结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提出健全制度管理、干部职工管理等方面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回访监督警示教育,做到事后回访与事前防范并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