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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纳斯:加强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的思路与对策

日期:2015-06-04 11:33:51
文章来源:纪委

  绩效管理考评是一项新的工作。近一年多来,在区州绩效办的指导下,我县的绩效考评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同时我们也要客观地看到还有一些不足,针对当前我县绩效管理工作的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就如何加强绩效管理进行了深入调研,并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工作现状

  从我县的情况看,县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连续两年集中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年”、“作风建设年”、今冬明春五项重点工作和“千名干部下基层”算细账、调结构、促转型等一系列活动,着力解决机关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也在加强机关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做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大胆的实践。通过一系列改革和实践活动,全县各级机关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对改进机关绩效,建设“均衡凤城,幸福玛纳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通过目标管理,强化机关工作考核。近两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已成为我县机关部门工作成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也从早期的单纯党建经济双目标扩大到综合目标考核,以至如今更加具体和细化、量化的绩效管理考评。

  (二)通过审批改革,提升机关服务质量。近年来,我县集中开展了多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随着行政审批的相对集中,以提高公共部门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目的的绩效评估也逐步开始探索与实践。实施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内部管理规范得到强化,管理要素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更加简化,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办结时间平均缩短7天,实现了行政审批服务“环节最少、流程最优、时限最短、成本最低”。在系列措施的监督保障下,中心行政审批项目现场办结率达100%,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提速66%以上。

  (三)通过效能建设,促进机关作风转变。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和“效能建设提升年”等活动,各级机关的效能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效率逐步提高,行为规范逐步明确,干部作风逐步改善,群众关注的急、难问题引起重视并得到解决。近三年来,全县各级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共受理各类投诉275件,其中来电205件,来访70件;办结效能投诉件275件,办结率为100%。先后对30余家单位和5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和相关责任追究。

  (四)通过行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近年来,我县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基本要求,以民主评议为载体,以源头防治为着眼点,认真解决影响社会稳定、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通过治理公路“三乱”、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治理教育乱收费、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等活动,在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强行风建设,切实纠正了一些机关中的不正之风,促使政风和行风建设有新的明显改进。

  (五)通过信息化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改革传统办公模式,将办公业务的处理、流转、管理过程电子化、信息化。目前,大部分机关都已经利用现代化的电子信息手段和管理手段优化政府业务流程、规范工作模式及公文格式,从而提高了办公效率和服务质量。这些管理方法充分运用科技信息手段,最大限度地防范执法过程中各种人情因素的干扰,促进了行政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也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

  (六)通过社会评议,增强群众满意程度。近两年来,我县连续开展了旨在反映群众对机关满意度的测评工作。通过平时效能测评、年中问卷评议和年末集中评议,以及“百个科室万人评”等活动,实现对县级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动态性监测。通过上述几种方式的社会评议,群众对全县各单位各部门的满意度逐年增高。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管理认识有待提高。尽管每年县委和政府都要对全县8大类94个单位和部门引入绩效考核的内容,但这些考核方式仍旧倾向于结果考核,淡化了过程管理,离绩效管理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从总体上看,各单位各部门对绩效管理的认识仍显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绩效宣传力度不够,机关干部在认识上存在疑虑和观望情绪。二是机关部门领导重视不够,对绩效管理的基本概念、作用程序、实施原则、实际操作过程以及综合使用等尚未形成共识。三是相当一部分机关干部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危机意识不强,绩效学习氛围不浓。

  (二)绩效评价体系有待完善。一是绩效评价指标中过于强调经济发展指标和完成具体的职能工作,对于制度改革、人员素质提高和学习创新、发展潜力等长远或潜在产生效用的指标重视不够。二是绩效反馈力度不够,未能形成完整的管理系统,在进行有效的绩效诊断、交流和教育培训方面做得不够。三是把绩效考核作为问题解决的手段,导致绩效评价的短期效应,不利于绩效评价规范干部行为、提高干部工作质量、实现机关使命和目标。

  (三)绩效考评沟通有待加强。绩效沟通是绩效管理的灵魂与核心,是绩效管理过程中耗时最长、最关键、最能促进工作开展、产生效果的环节。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绩效沟通缺乏,导致了绩效管理评价结果的滞后。主要表现在:一是绩效考核中缺乏必要的沟通,不少机关干部认为搞绩效管理就是要找他们的碴,造成机关干部对绩效考核工作不理解,产生抵触情绪。二是由于机关内部信息与群众接触较少,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社会公众往往很难主动参与沟通。在基层调研中发现,上述这些问题虽然只存在于少数地方或单位,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我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对策,切实加以改进。

  三、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绩效管理思想认识。

  1.充分认识绩效管理的重要性。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可以进一步加强公共部门的自身建设,有效地推动地方政府的创新,提高地方政府的效率与质量。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就是充分考虑公共部门运行的环节,在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节点,制定或设立规范化、程序化的目标与标准,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三是加强绩效管理是改进机关管理方式的重要手段。开展绩效管理有利于行政机关合理有效进行资源配置,可以促使机关部门更合理、更有效地管好用好公共资源,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

  2.加强对绩效管理的宣传力度。一是要加强对绩效管理典型的宣传。树立绩效管理抓得好、有成效的先进典型,宣传他们好的做法与经验。同时,也要加强对反面典型的曝光。二是要积极营造加强绩效管理的外部氛围。要让绩效管理的思想与理念深入人心,让广大群众了解绩效管理的理念,让机关干部接受并积极参与管理过程。

  3.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研究。近年来,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过程中,各地政府和部门积极探索绩效管理,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模式。因此,我县要加强与兄弟县市绩效管理工作的交流,认真开展探索与研究,积极吸收、借鉴绩效管理先进经验,努力构建适合我县的绩效管理模式。

  (二)改进目标管理绩效考评体系。

  1、调整考核指标框架。今年昌吉州对县市考核指标按照五大建设分别设立指标框架,建立四级考核指标体系。为体现玛纳斯发展的特色、重点以及导向,在落实州党委考核目标的基础上,设置个性化的考核框架。即在以往对乡镇、县直三级指标考核的基础上,实行四级指标体系考核。乡镇一级指标考核设置为农牧业现代化、美丽玛纳斯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五项重点活动、业务指导工作五大类(以往设置为重点考核指标、共性考核指标和业务指标三类),二级指标对一级指标分类细化,三级指标将各级考核指标与重点工作相结合,突出玛纳斯特色,四级指标为具体考核工作目标,以保障区、州考评重点工作落实。部门责任书一级指标按县级重点指标、州级重点指标、五项重点活动、荣誉称号争创四大类设置(以往设置为个性指标、共性指标两大类),二级指标将一级指标进一步细化分解,三级指标突出重点工作,四级指标为具体考核内容。

  2、精简考核指标内容。为目标管理绩效考评瘦身,取消对老龄工作、档案工作、保密工作、统计工作的考核,由县直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年终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实行倒扣分管理。取消对乡镇招商引资的考核。属于县有关部门自身职责,由乡镇站所完成的业务工作,在乡镇目标管理绩效考评责任书中全部剔除,切实体现县委中心工作对乡镇的考核,在乡镇的落实。

  3、突出差别化考核原则。在以往考核及评奖对乡镇分三类考核的基础上,在指标内容上进一步体现差别化。其中在生态建设方面,牧区三乡根据“五大工程”的要求,重点体现林果业生态效益发展、定居兴牧、草原生态补偿、水源地保护和玛河生态走廊、塔河生态走廊建设的内容,在S115线两侧乡镇体现经济林发展、绿色通道建设、生态效益和林木管护内容,如在兰州湾镇和广东地乡增加退耕还湿和湿地植被、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考核要求。在北部乡镇体现沙漠植被绿化管护、防沙治沙、土地开荒监管、地下水合理开采内容。对平原林场、园艺场的考核,整合乡镇和部门的考核内容,突出其所承担的职能,在林博园建设、酿酒葡萄发展和酒庄建设上予以重点考核,增强可比性和针对性。

  (三)改进绩效考评办法。

  在取消半年绩效考评的基础上,通过加强日常监控,发挥考核责任部门的职能作用,督查抓落实,整改促完成。

  1、落实责任,实行抓尾倒查机制。在坚持正向考核的基础上,实行逆向倒扣分制度。全年在立项督查和专项督查中被通报批评的单位每次扣0.05分,其中被纪检委、组织部、督查室三部门联合通报的单位一次扣0.3分,被区、州纪检委、政法委、督查室通报的一次扣0.5分;对今年未完成生态目标任务、“项目攻坚年”建设任务、肉羊发展任务的乡镇和部门年底一次性扣0.3分,提前完成任务的加0.3分;在昌吉州目标管理绩效考评中排名末位的责任单位,在其当年的目标考评总分中直接扣0.2分。

  2、强化监督,实行四位一体督查机制。在纪检委(效能办)、组织部、督查室联合督查的基础上,建立人大和政协牵头,县督查室、纪检委(效能办)等职能部门配合的“四位一体”督查工作机制。即由人大、政协牵头组织目标运行的季度督查监控,对县直党委、部门在每个季度末开展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将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按季度报县委、政府,并将需要跟进整改的指标任务列为重点监控指标,按月监控落实进度。人大、政协对被考核单位的日常监控全年进行三次,监控结果作为部门年终排名定等的依据,人大、政协考核评分占各部门目标绩效考评业务指标分数的20%。

  (四)改进目标绩效奖项设置。

  按照县委“提质增效、重点突破”的要求,为进一步凸显考核导向,推动重点工作超常规发展,设置专项考核奖励。即对生态文明建设、项目攻坚年活动、肉羊产业发展进行专项考核。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考核奖励资金500万元,“项目攻坚年”专项考核奖励资金120万元,肉羊发展专项考核奖补资金700万元,其中奖励资金20万元,其余为补助资金。

  (五)改进加分办法。

  附加分由两部分组成,即获奖加分和申报加分,其中,获奖加分主要指各乡镇、各县直部门获得州级以上荣誉和申创的区级以上文明单位。州级以上荣誉表彰内容必须与自身业务相一致。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单位加1.5分,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表彰的加1分,受到自治州党委、政府和自治区各部委办局表彰的加0.5分。同时受到多个层次表彰的单位,以所获最高奖项为计分依据,不累加计分。以上由目标办根据州目标管理绩效考评排名及证书原件给予加分,对于新申创的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加0.5分,国家级文明单位加1分(对于下属单位新创的区级(国家级)文明单位不予加分)。申报加分主要指各乡镇和部门在县委、县人民政府承办的州级以上现场推进会、观摩会、经验交流会中承担具体工作任务的予以加分。国家级每次加0.3分,区级每次加0.2分,州级每次加0.1分。承办会议必须以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及以上正式文件认定,由区州承办的推进会、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玛纳斯县只作为观摩点的不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