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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日期:2015-06-03 11:36:29
文章来源:纪委

  今年,阜康市秉承“规范、便民、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坚持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目的,不断完善服务功能,简化审批程序,创新服务举措,全面提高办事效率。

  一是推行“阳光政务”。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对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单位的事项进行审核、梳理,减少审批环节和办事环节,将全市394项审批及服务事项的“单位、项目、内容、时间、承诺、收费、服务电话”进行公开,让前来办事的群众对审批程序、所需材料、收费项目等一目了然。着力推行“两集中、两到位”,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做到窗口充分授权,受理、初审、交费、发证等环节在中心窗口完成,严格落实窗口AB岗制、临时外出告知制度,杜绝办事群众多头跑、找不到人、办事难的现象,节约办事成本。

  二是实施并联审批。坚持把重大投资项目并联审批作为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的重点,认真加以规范。按照“一门受理、抄报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的工作要求,由中心会同牵头责任部门负责有关并联审批事项的受理、抄报、催办、汇总和咨询工作。召开政务服务工作例会6次,进行联合勘界7次,出具倒计时办结单15份,使政务服务逐步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轨道。

  三是推进网上审批。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构建服务中心与各职能部门多位一体的网上审批体系,对市直各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网上审批,做到事事公开、时时公开,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强化政务公开,实现网上查询、网上申请、网上投诉和公开办事结果等功能,使行政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在政务大厅接入了10M光纤,各窗口配备了打印一体机等终端设备,增设综合受理窗口,对全市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已统一办理了电子签章及密钥,将33个部门159项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录入系统,组织4期全市33个部门256人参加了审批系统操作培训,为电子政务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运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四是建立监督平台。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和视屏监察、短信告知功能,实现对窗口办件的全过程实时监察、密切掌握办件流向、状态,受理和办结每一个事项,系统将自动向申请人发送一条短信告知受理和办结。对承诺时限到期的实行预警,逾期未办结的进行责任追究。采取窗口服务评价器、触摸屏评价、网上评价、手工填写评价等方式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进行评价。设置现场投诉台、网上投诉台、投诉电话、举报箱、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明察暗访等渠道收集建议和意见。印制2000份办事指南免费供办事群众领取查阅,在受理通知单、中心窗口及中心网站对可投诉现象和投诉方式进行主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