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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处理好“三个关系”将“三转”落地生根

日期:2015-05-28 17:50:39
文章来源:纪委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木垒县纪委正确把握“减负增力”、“内外同转”、“远近结合”“三个关系”实现快转、真转、实转。”木垒县纪委书记韩军同志这样说道。

  做好“减负增力”。在“减”的方面,县纪委主动收缩战线,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主动规范清理了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兼职和分工,并明确要求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得分管工业、农业、卫生、计生、维稳、招商引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可能影响纪检组织正确履行职责的工作。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在领导班子中的具体分管人事、财务、资产、基建项目和具体业务工作,目前全县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均已经清理规范到位。从表面上看,虽然具体工作事项减少了,但是实际上监督工作层面增大了,不参与、不分管具体的工作事务,不是说不介入具体工作事务的监督,相反,应该对所属监督对象进行全程、系统、深入地监督,尤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更要掌握实情、及时介入、监督到位。

  在“增”的方面,把更多的力量调配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今年,委局机关新成立三个派出机构,对自治县县直部门从经济管理口、社会管理口、大农口三个层面重新进行划分,实行归口管理,新增工作人员12名,从人员上加强执纪监督队伍力量,监察分局一季一督查从深度上加强对各个单位的监督管理。“减”与“增”是辨证的,是统一的,没有弱化职能,反而进一步强化纪委职责。

  实行“内外同转”。落实“三转”,表面上看是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的一项重要改革,实际上离不开外部的支持和配合,是一项关联各方的系统工程。对“内”,纪检干部监督室的成立为建立一支业务精良、作风扎实、严于律已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供了良好的内部支撑;对“外”,纪委宣教室的成立为主动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协调、争取多方理解、支持配合,实行统一步调、共同行动打好基础。“内外”同转,互相“带动”,进一步实现转得实、转得动的良好愿景。

  做到“远近结合”。按照“三转”要求,县纪委迅速找准角色定位,加快精简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工作交还给主要负责部门,腾出更多的精力履行执纪监督职能,年初取消或退出的议事协调机构93个,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7个,各乡镇也按照上下一致的原则,进行了相应的清理,主动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将履行职责的范围回归到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上来,为今后更好地履职奠定基础。

  “通过对职能回归、角色定位、任务职责的进一步明确和调整,为实现治本提供保障、赢得时间、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韩军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