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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图壁县四项措施制约“一把手”用权

日期:2015-05-27 10:55:18
文章来源:纪委

  近年来,为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制约,强化源头治腐,呼图壁县采取四项举措,规范和监督“一把手”用权,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立规矩”。2012年以来,在全县78个乡镇、单位全面实施了基层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研究“三重一大”末位发言制度,明确按照“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原则,主要领导对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负总责,不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物资采购工作,分由副职分管。凡属“三重一大”范围的重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党政“一把手”不得首个发言定调,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权。 

  二是“抓巡查”。对全县78个乡镇、部门开展了专项巡查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成立专项巡查组,采取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民主集中和末位表态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内容。截至目前,已分6批对7个乡镇和78个县直部门贯彻规定情况进行了专项巡查3次。其中,发现 8家单位不同程度存在由主要领导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和主要领导未遵守末位发言制度等问题。 

  三是“促整改”。对部分思想重视不够,贯彻执行规定不力,仍然沿袭老传统、老习惯,“一把手”大权独揽、分管领导职责弱化的单位,列出“问题清单”,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目前,已向8家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由县纪委常委、纪委书记对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四是“严问责”。积极组织开展“回头查”行动,对未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的单位,一律公开通报批评,一律公开曝光,一律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已下发通报 3次,对整改滞后的开展诫勉谈话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