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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执行政治纪律坚持做到“五强化”

日期:2015-05-19 10:33:32
文章来源:纪委

  一是强化学习。组织全县1479名党员干部进行遵守政治纪律签名承诺,各单位、各部门参学面达到机关党员干部的98%以上,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作为“带电的高压线”,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做到在反对分裂、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上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

  二是强化培训。全县各级党组织把自治区党委《关于对共产党员、党组织在反对分裂斗争中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作为常态化内容,纳入党委(党组)中心、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日、党校干部各主体班次培训学习内容之中,安排课时不少于4小时。

  三是强化宣传。将《规定》翻译成哈维两种文字语言在农牧区进行宣传,为达到宣传学习全覆盖,针对牧民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相关部门还采取马背游走、阿肯弹唱等形式将《规定》宣传至每一个角落。加强网络舆情收集分析和综合研判。要完善舆情疏导和回应机制,对网络上出现的不良舆情,各级党组织要积极组织人员开展正面网络评论活动,及时给予回应和疏导。

  四是强化自查。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及时完善、制定各项规章化制度,对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各项要求开展经常性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将遵守政治纪律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一项内容固定下来,开展对照检查,整改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各级党员干部党的意识、组织意识和组织观念。

  五是强化监督。及时印发《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持有、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的通知》,组织全县各族党员干部进行遵守政治纪律签名承诺,纪检、政法等部门联合开展清查活动。截止目前,未发现一例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持有、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