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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纪委“三个注重”打造 “有案查、能查案、会查案”的纪检监察队伍

日期:2015-05-19 10:33:08
文章来源:纪委

  2015年,吉木萨尔县纪委监察局持续深化“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打造“有案查、能查案、会查案”的纪检监察队伍。

  一是注重案件线索渠道,做到有案可查。县纪委在北庭之窗网站建立网络举报平台、电话传真举报、来信举报等多渠道举报方式,对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问题,通过登记、备案、审批、初核的程序进行认真筛查,从中发现线索;县纪委建立了案件查办协调联系制度,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开展案件查办协调联系会议,加大了与公安、检察院、审计局等行政执法部门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的力度,对相互沟通的案件进行全面摸查,从中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线索;执法监察室、纠风室对安全执法检查,社会保障、惠农资金等民生方面开展督查,从中发现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线索。吉木萨尔县重视案件线索多渠道的获得,牢牢掌握查办案件的“主动权”,保证了案件的数量和质量都有所提高。

  二是注重办案风险防控,做到有案能查。2015年县纪委建立了比较规范安全的办案点,对办案基础设施进行了完善,对办案点安装了无死角的监控防范系统;与县医院签订了“绿色通道”协议建立健全的办案点医疗卫生救护队,建立了“看护人员工作守则”,打造了一批素质较高,业务水平较扎实的看护队伍;健全了应急预案,进一步提升安全办案系数。州县两级纪委采取了集中式培训,有针对性地对办案工作中容易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有效地实例分析讲解和座谈交流,县纪委出台了《吉木萨尔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管理办法》,有效地对案件安全问题做到风险防控,达到有制度有办法的办案,较好解决在办案过程中“重办案、忽安全”这一问题。

  三是注重办案方式学习,做到有案会查。在案件查办中要强化培训,提升办案的水平。州纪委对县纪委采取“下沉式”业务培训的方式,有重点的对案件相关知识及案件实例进行了讲解,县纪委开展“每月一课”的培训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深入的培训指导,解决了部分纪检检查干部业务不熟、专业水平不高,遇到案子“两眼一抹黑”的问题。县纪委每年选派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到州纪委学习查案,让每一位纪检干部通过学习把优秀的办案经验带回本县;与此同时县纪委还建立了纪检监察干部办案人才库,对于查办的较复杂案件,由县纪委实行抽调办案人才库人员进行统一调配组成调查组进行联合办案,这样以来既能增加办案人员,又能提高办案人员的实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