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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四措并举严防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

日期:2015-05-15 11:32:01
文章来源:纪委

  今年以来,阜康市纪委着力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有效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意识,带头正风肃纪,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

  加强教育强根固本。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及中央和区州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文件,带头查摆问题,深化“四风”整治,增强了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在全市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和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等专题教育活动,开展执法监察、信访受理、案件检查、纠风治理等业务培训,提高了廉政意识和执纪能力。截止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题学习6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2场。

  及时谈话早打招呼。对新任交流的5名纪检监察干部及时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及廉洁自律情况及时进行沟通性约谈,对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性约谈、警示性约谈或诫勉谈话。截至目前,对纪检干部开展约谈5次,诫勉谈话3人次。

  点名通报自曝家丑。严肃规定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要在全体工作会议上点名通报,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不留情面“自曝家丑”,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形成有力震慑。今年,开展可能影响公务宴请纪检干部集体谈话活动2次,暂未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

  签订承诺落实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州市十条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四项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签订不出入私人会所、不经商办企业、加强自身建设承诺书9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