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为保持全县反腐败高压态势,县纪委充分发挥职能优势, 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为契机,筑牢党员干部廉政防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纵深发展。
创新制度,构建“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县纪委紧紧围绕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制度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关键、抓规范、抓改革、抓公开,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建立健全问责追究和监督保障机制,严肃查处、及时通报违反制度的各类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与此同时,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和有权必受监督的要求,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深化教育,构建“不想腐败”的自律机制。县纪委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拓宽宣传教育平台,组织领导干部听反腐倡廉形势报告、看警示教育片、讲廉政党课等活动,促使党员干部引以为鉴、拒腐防变。通过加强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加大反腐倡廉气氛营造和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秉公用权、清廉自守作为信仰,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纪律上的“老实人”、作风上的“正派人”。
加大惩处,构建“不敢腐败”的惩戒机制。为了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县纪委注重在党纪国法框架内健全查办案件制度体系,提高查办案件规范化水平,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和有效查处的工作机制,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法纪权威。积极与检察院、公安、审计局等执法单位进行信息共享,增强称之腐败的有效合力,促使党员干部行为“不越池”,行动“不敢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