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专门会议,重申廉洁过节有关规定,加强节前廉政教育,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参加会议。
大家集中学习了《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自治州纪检委关于三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的通报》等文件精神。
会议强调,各科室及管理部要严格执行区、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确保风清气正过节。要提倡勤俭节约,文明过节,严禁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节日期间要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不得公车私用;严禁利用节假日进行公款旅游、消费活动;要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保证信息畅通,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中心党组书记、副主任于金有要求,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要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禁迟到、早退、脱岗和上班时间上网、打游戏、聊天等,维护好中心良好形象。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好表率和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