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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落实“三转”要求强化执纪监督

日期:2015-04-23 10:52:18
文章来源:纪委


  一是收缩战线,攥紧执纪问责拳头。坚决落实“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部署,全面清理退出或不再参与与纪检监察职责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增设派驻机构,优化内设科室,增加监督执纪问责力量,建立县纪委书记领办案件、案件主办责任、线索集中管理、线索集体排查和信息通报等制度,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今年1至4月,县纪委监察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22件(次),已办结16件(次),其中上级交办8件,办结8件,信访举报件录入率达100%。立案4件5人(其中科级干部3件4人),移送司法机关2件2人。

  二是从严执纪,提升工作执行力。今年,县纪委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模式,开通“木垒清风”微信微博,及时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组织拟提拔交流干部进行廉政测试,开展科级干部赴昌吉监狱接受警示教育。适时开展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州县“十条规定”精神落实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四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大力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行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定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乡科级党政正职述廉评议,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三是严以律己,严肃治理“灯下黑”。按照“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工作要求,我们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常议常抓,坚持“两为主、两管好”,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建立《不胜任纪检监察干部调整处理暂行办法》,公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在“木垒县纪检监察网”网站开设干部监督举报窗口,制定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月公示、季督查、年通报制度,通过签订责任书、述职述廉、开展纪检监察业务交流、分期跟班培训、开展业务技能竞赛等方式,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提升素质,履行职责。